南宁医疗损害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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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误工费赔偿标准 医疗纠纷有哪些认识误区呢?

2022-03-05南宁医疗损害纠纷律师

  韦泓兵律师,南宁医疗损害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西沃诚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医疗纠纷误工费赔偿标准

  患者由于身体健康受到医疗机构侵害而无法正常工作时,其将丧失正常工作应得到的收入。这种误工损失,应由医疗机构负责赔偿。那么误工费的含义及具体范围是什么医疗纠纷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误工日期该怎么计算整理了与其相关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参阅。

  一、误工费的含义及具体范围是什么

  误工费是指患者由于身体健康受到医疗机构侵害而无法正常工作,因而丧失其正常工作应得到的收入。这种误工损失,应由医疗机构负责赔偿。包括工资、奖金、分红等。根据相关规定,医疗终结时间、患者在发生医疗事故前的固定收入、发生医疗事故的地方当地上一年职工年平均工资是决定误工费数额的关键依据。

  二、医疗纠纷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一般根据患者的具体收入情况,按照其工资标准或实际收入的数额标准赔偿。

  为了进一步明确医疗机构的,以便医疗机构估量自己的风险,按患者有固定收入和没有固定收入两种情况规定了赔偿标准,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误工日期该怎么计算

  误工费的确定前提是医疗时限,其中包括休养时间。一般应以医疗常规为准,对年老体弱的患者可酌情延长。误工日期的计算应以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为依据。但不是惟一的依据,还要结合患者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及法医鉴定等认定,还要注意审查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的真伪,受害患者的实际休假与证明决定的休假时间是否一致;受害的患者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征求治疗医院或法医的意见后酌情确认受害患者的误工日期。但误工日期的确定,应以减掉患者原有疾病正常治疗的时间为准,并非只要在医疗护理中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患者的误工费,都由医疗机构支付,而是要明确划分医疗事故前和医疗事故后的误工的界限;医疗事故前的误工费由患者自己负担,医疗事故后的误工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误工费是医疗损害赔偿中的重要部分,明晰误工费赔偿标准有利于受害者的权益保护。以上就是为您分享的有关;医疗纠纷误工费标准;的法律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医疗纠纷有哪些认识误区呢?

  医疗纠纷是指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与患方之间产生的因对治疗方案与治疗结果有不同的认知而导致的纠纷等。那么关于医疗纠纷有哪些认识误区呢在下文跟大家详细讲解,请看下文:

  一、先来看看具体理解的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或侵权,但双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广义的医疗纠纷包括医患双方发生的民事纠纷、行政纠纷、刑事。

  二、医疗纠纷的医疗过错:

  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对过错的判断,在学理上有新旧过失理论之区分。所谓旧过失理论,乃是将过失与故意相提并论,认为过失与故意同属应加责罚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故意为积极的恶意,过失为消极的恶意。若行为与结果间有相当因果关系,而行为人对于结果的发生,有预见的可能,并应预见而未预见或者说应注意而未注意的,即应负过失。新过失理论,则认为过失不仅指应加责罚的心理状态,还应就行为的客观状态是否适当加以斟酌判断。即除行为与结果之因果关系及预见可能性之外,尚须就行为在客观上有无过错,加以审认。具体医疗过错而言,判断医方有无过错,应就医方是否已尽客观上的注意义务为标准,亦即应就是否采取避免结果发生的适当措施而判断。基于新过失理论的合理性,该理论得到了广泛的确认。这就要求在讨论医疗过错的认定时,首先要对医疗行为所存在的特殊判断标准予以准确认识。

  三、认识误区:

  误区之一:医疗纠纷等同于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而医疗纠纷通常是指医患双方对诊疗护理结果及其原因的认定有分歧,当事人提出追究或经济赔偿,必须经过行政或法律的调解、裁决才可了结的事件。

  误区之二:病人进医院等于进;保险箱;

  因新技术、新设备和新疗法导致的医疗纠纷也逐渐出现,人们享受现代文明的同时,也增加了受损害的风险。最高明的医生也不能包治百病,病人进医院不等于进了;保险箱;。

  误区之三:经济补偿等于经济赔偿

  在众多的医疗纠纷中,有的已构成医疗事故,按照国务院和各地制定的实施细则的规定,对鉴定为医疗事故的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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